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逐渐进步化工园区安全处理上的水准,标准园区内人员和车辆处理,进步园区事端防备和应急处理能力,依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处理导则》、《关于逐渐加强化工园区安全处理的辅导定见》、《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造标准和确定处理办法(试行)的告诉》和《山东省化工园区处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研讨,决议对化工园区规模施行关闭处理,现公告如下: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的肥城化工产业园规划规模,东至东外环,西至石横镇镇域西鸿沟,南至南外环向南260米,北至泰临路。
丘明路2个,兴石街1个,八号路2个,汇丰路1个(关闭规模及路途卡口示意图详见附件2)。
1.园区门禁卡口施行24小时全关闭管控,关闭区域仅答应园区以及园区企业相关车辆、人员进入,社会车辆、人员未经批阅不得进入化工园区。
2.园区内部人员通过人脸辨认体系辨认进出,外来人员需提早通过小程序(申请入园小程序详见附件1)报备预定,审阅经往后可放行。
4.非园区内固定车辆入园前,需至少提早一天通过小程序申报,由渠道体系终究审阅经往后可收支园区,入园当日有用(入园批阅流程详见附件3)。
(1)外来承办事务的危化品、危废运送车辆等大型运送车辆入园前需求提早在小程序做申报,经审阅经往后方可入园;
(2)危化品、危废运送车辆进出需走风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卡口。园区建立风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卡口为1#卡口(丘明路北)和6#卡口(8号路北),车辆需由1#卡口进园区,6#卡口出园区;通行时刻为每日8:30-11:30,14:30-18:00,晚上20:00至次日6:30,其他时刻段制止通行;
(3)入园后有必要沿危化品车辆专用车道按限速和标志提示行进,不得在路途或周边逗留,车辆限速30km/h;
(4)危化品车辆入园后应尽快进入企业作业,不得停靠在路旁边等候、用餐、歇息等,在路旁边违停超越10分钟将拉入园区黑名单,30日内不得再次进入园区;作业完成后应立即驶离园区,不得在园区内逗留。除企业自有危化品运送车辆外,其他危化品运送车辆在园区内作业的整一个完好的进程不答应超出三小时。
5.在园区内通行的车辆有必要证照完全、车况正常,制止不合法带着易燃易爆品。无牌、假牌、假证等不合法车辆一概制止进入,收支园区的人员、车辆要自觉恪守园区处理相关规则,内部路途制止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混装,一切车辆通过卡口时一车一杆,限速5km/h。凡在园区路途超速、违停的将归入园区监管体系黑名单处理,约束进入园区。
6.园区各企业加强本单位内部车辆、危化品运送车辆以及本企业相关其他车辆的安全处理,标准车辆停放。做好对内部车辆、人员的宣传工作,及时提示、帮忙外来客商及相关单位处理通行手续。
7.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应急抢险救灾车辆,可直接通行。
园区使用道闸、围挡、监控摄像头号进行关闭处理,对歹意损坏公共设施者,责令其进行补偿,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关职责。
对违背关闭处理规则,打乱公共处理次序和交通次序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理。
请广大群众自觉合作肥城化工产业园关闭处理,恪守交通指引,合理挑选出行路途,留意交通安全。